如果你走在路上,無親無故,突然被抓起來,然後安樂死,你喜歡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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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effery
- 10-19
<寫在文章之前>
相信各位毛爸媽們在飼養毛小孩的過程中,一定時常遇到一些疑問,或是不知道怎麼做對毛小孩比較好;寵毛網為了替廣大的毛爸媽們解惑,並宣導正確的知識與觀念,特地訪問了台北市獸醫師公會理事長-楊靜宇楊醫師!我們整理了一些網友們較常提出的問題,請楊醫師一一為大家解答!希望毛爸媽們看了之後,能夠有更正確的觀念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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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現在台灣的流浪動物問題,楊醫師也認為,撲殺絕對不是一個有效控制流浪動物數量的方式,否則過去幾十年我們撲殺了這麼多的流浪貓狗,應該早就看到成效了;而現在流浪動物的數量依舊居高不下,就可以說明了撲殺絕對是沒有用的!為什麼沒有用呢?以狗狗來說,大家都知道牠們是群居的動物,設假這地區有二十隻流浪狗,你撲殺移走了十隻,就會有外來的狗狗移進來補滿那十個少掉的名額,因此我們知道,撲殺是絕對達不到減少流浪狗的效果的!從源頭下手才是根本之道;那麼要如何做呢?TNVR就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念了!所謂的TNVR就是T=Trap(誘捕)、N=Neuter(結紮)、V=Vaccinate(疫苗)、R=Release(放回),這也是目前動保法的修法關鍵;而雖然TNVR被認為是比撲殺還有效的降低流浪動物的方式,但是在「放回」的這個部份是較具有爭議的,因為有些有問題行為的狗狗,或是具有攻擊性的狗狗,沒有人能擔保牠們被放回原地之後不會對人類造成任何傷害。因此,楊醫師認為,有條件的TNVR是更適合的方式。
圖片來源:原子映象 十二夜劇照
•有條件的TNVR以及落實晶片制度
楊醫師認為,當狗狗有過暴力行為或是攻擊性的紀錄,就不適合貿然R回,畢竟我們還是得先以人的安危為優先考量。因此有暴力問題行為的狗狗應該先接受行為矯正再考慮放回,但如果真的無法矯正就只好進行安樂死;這樣的做法在歐美已行之有年,只要狗狗有過攻擊行為,在國外很多時候都是處以安樂死的。但是楊醫師同時也強調,即使要將狗狗安樂死,也必須讓牠好好地走!縱觀現在台灣的收容所,沒有一個良好的環境去收容這些流浪動物,疾病互相傳染,有許多動物等不到十二天就先病死了,這也是政府必須面對且盡速改善的地方!楊醫師認為,與其拿預算去增建更多的收容中心,不如好好地改善現有的收容所環境,按照體型大小、公母、健康情形去關籠,這才是人道對待流浪動物的方式。甚至可以考慮是否補助一些民間的收容所,讓一些動保志工或是愛心媽媽能有更多資源去幫助流浪動物。
而另外一項很重要的,就是落實晶片制度。雖然近年來政府都有大力宣導植入晶片的觀念,但很遺憾地目前的執行比例大約只有55%,也就是說還有四成五的民眾沒有幫家裡的毛小孩植入晶片!因此政府也應該正視這個問題,真正去取締未植晶片的飼主,才能真正落實晶片制度,進而達到控管流浪動物數量以及保護毛小孩的目的。
楊醫師認為有條件的TNVR和落實晶片制度才能有效控制流浪動物數量
•我國的動保法和歐美並無差異
雖然我們的動保法整體來說和歐美比起來在內容的訂定上面,並沒有太大的差別,像是對於繁殖業者的規範或是販賣活體動物等都有清楚的規定。但是目前政府實際上執行的成效有限,簡單來說就是缺乏執行力;另外就是罰責的訂定相對較輕,才會讓很多民眾覺得動保法似乎無用武之地;像是之前宣佈成立的動保警察,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。動保警察的編制,是從各單位指定一員去受訓之後成為動保警察,但是公務人員職務難免有調動,時間久了之後,若是這些人職務異動,動保警察就落得空有名目而沒有實質執行的單位了。有鑑於此,楊醫師認為當務之急應該是「落實」動保法,提高政府的執行力,監督不法業者和惡劣飼主,這麼一來,不僅是自家毛小孩的權益能夠得到保障,流浪動物的數量也才能夠有效地得到控制!
《開講名醫》
楊靜宇 醫師
現任:
台北市獸醫師公會理事長、天母楊動物醫院院長
經歷:
美國、歐洲學校獸醫顧問
美國在台協會獸醫顧問
台北市中小學獸醫巡回講師
中視「狗貓同學會」獸醫主持人
台大動物醫院內科特約醫師
專長:
小動物家醫科
小動物內科
我們應該要更加正視流浪動物的課題,而不是一在地重複隨意放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