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6年前,2個女嬰被抱錯,居然剛好一貧一富!26年後,兩人相遇,沒想到命運悲慘的她居然.....太令人意外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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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06-22
這不是韓國的某八點檔劇情。也不是曲折離奇的倫理小說!而是真真切切地發生在真實世界裏,據美國媒體報道,在26年前的某一天兩個嬰兒在同一個醫院的同一時間段出生。原本手環上編號47、48的兩個小嬰兒,卻被烏龍地送到了不同爸媽手裡,命運的軌跡變開始轉變!
這兩個嬰兒分別叫 Lorena和 Antonella。
Lorena雖然並不是在富裕的家庭中長大,但父母Caterina與Michele一直以來相親相愛。
經營的電器行小店也還算收入穩定,與哥哥Francesco成長的過程可說是充滿了愛與呵護。
而故事的另一主人公Antonella就沒那麼幸運了。
Antonella的「媽媽」跟父親婚姻不美滿,最終以離婚收場。
而成長過程中,Antonella的哥哥因患有糖尿病而會有尿床的狀況,儘管如此,媽媽都叫她跟他睡在同一張床上,床單浸滿了尿液也不去更換。
等到爸爸跟新女友跑了,媽媽也就這樣拋下3個小孩,讓年邁的祖父母照顧。
Lorena在電視上與親生父親第一次見面!
Lorena(圖右)聽到Antonella的經歷,覺得一部份很慶幸自己當初沒有被生下她的父母養大,童年十分美滿。
另一部份又非常同情Antonella的遭遇,百感交集之下,現在她則過着擁有兩對父母的生活。
其實孩子抱錯的狗血劇情在中國也有發生,當時引起了媒體的大規模報道。
對於今年60歲的王成琳來說,27年前的那個上午曾讓她倍感幸福。因是高齡產婦、又患有妊娠高血壓,擔心出意外的她於1985年4月中旬就住進新沂市某醫院,19日,女兒順利降生。
王成琳對順利降生的女兒高霞非常疼愛,儘管家境並不富裕,但是女兒從小就受到了精心呵護。在父母庇佑下,高霞乖巧聽話。
可是隨着女兒一天天長大,一個疑問猶如一顆種子播在了王成琳心裏:高霞無論身高、外形,怎麼與父母一點都不像呢?
不僅她有這個疑問,平時鄰居也經常在背後指指戳戳,大意是高霞與其他姐妹一點都不像,肯定不是王成琳親生的。
面對別人的非議,王成琳只能放在心裏。可是到了2000年一天,鬱積在心中的疑問再次釋放出來。
原來,高霞當天帶着同學劉麗來到家裡玩耍,見到劉麗第一眼,王成琳就發覺對方相貌與自己丈夫、大女兒非常相似,當時她就產生了一個念頭:劉麗會不會是我的女兒呢?
可是看着高霞的快樂的表情,她把滿肚子疑問壓回去了,並安慰自己:怎麼會呢,還是在大醫院出生的,況且長得相似的人有很多,是個巧合而已。
儘管王成琳心裏的疑問從沒有消解,但她從沒有告訴過其他人。
而與此同時,劉麗也對自己與高霞父母、姐妹相似感到了奇怪,她的心裏對這個問題同樣畫上了大大的問號。
時間一晃到了2011年5月份,劉麗突然找到了高霞,稱想要通過科技手段來檢驗與王成琳是不是母女關係。
原來,劉麗覺得自己快要成家了,應該把事情弄清楚。同年6月,王成琳和劉麗悄悄地來到了上海,通過一家律師事務所委託北京某司法鑒定中心做了DNA親子鑒定。十多天後,結果出來了。
兩人傻眼了,鑒定書上最後那一行字是“……不能排除‘王成琳’是‘劉麗’的生物學母親”,再諮詢專家,基本確定了兩人親生母女關係。
面對着養育了27年的女兒高霞,王成琳陷入從未有過的矛盾和痛苦。王成琳開始了秘密的調查,她回憶起高霞出生時,正是和劉麗在一間病房。
當時孩子出生後,是由醫院統一放在嬰兒室,只有哺乳時,才送到母親身邊。根據這些信息,王成琳判斷,劉麗的母親李雅蕾應該是高霞的生母。
王成琳很快找到了李雅蕾,小心翼翼告訴了她孩子可能抱錯了,李雅蕾當時就顯得非常激動,原來,多年來,孩子與自己長得不像的疑問同樣纏繞着她。她們拿出孩子的照片仔細對比,很快就確定了孩子肯定被抱錯了。
真相被確定後,兩個家庭27年的幸福親情被瞬間擊潰了。
面對着受傷的親情,兩個家庭相繼找到了醫院,要求討個說法。
2012年1月中旬,李雅蕾夫婦首先將肇事醫院告上了法庭,在案子審理過程中,王成琳夫婦也很快狀告醫院。
在案件審理過程中,李雅蕾為確定其與高霞的母女關係向法庭申請親子關係鑒定,經醫院同意後,法庭依法委託南京某司法鑒定所進行了DNA親子鑒定。很快,鑒定結果出來了,顯示李雅蕾與高霞是母女。
新沂市法院對此案進行了數次審理、調解,吳以虎法官告訴記者,根據民法通則規定,有一般訴訟時效和特別訴訟時效。
最長的訴訟時效是事情發生之日起20年。從本案的兩方原告與被告形成的合同是1985年,距今已長達27年之久,已超過了20年。
但是,被告行為造成原告親權關係的傷害,骨肉分離20多年,醫院過錯行為對原告造成的傷害無法用金錢衡量。
因此,被告不論在精神上還是物質上,都應予以賠償。近日,在法院的主持下,醫院與兩個家庭終於達成三方協議,由醫院各自賠償給兩家10萬元。
了解到,高霞和劉麗得知身世後,都與自己的養父母產生了隔閡。李雅蕾告訴記者,劉麗自從做過親子鑒定後,就再沒有回過自己的家,就連她結婚、生孩子都沒有告訴自己。
而高霞與王成琳的關係也變得疏遠,原本與母親無話不談的她變得越來越冷漠。更讓兩個母親憂慮的是,找到了親生女兒,卻始終難以找到母女間應有的那種親密關係。
在達成調解協議同時,法院針對這種情況對兩個家庭也進行了耐心的開導。
養父母和養子與關係得由雙方合意終止?
關於合意終止收養關係民法第1080條設有規定:
1、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,得由雙方合意終止之。
2、前項終止,應以書面為之。養子女為未成年者,並應向法院聲請認可。
3、法院依前項規定認可時,應依養子女最佳利益為之。
4、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,終止收養自法院認定裁定確定時發生效力。
5、養子女未滿七歲者,其終止收養關係之意思表示,由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為之。
6、養子女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者,其終止收養關係,應得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之同意。
7、夫妻共同收養子女者,其合意終止收養應共同為之。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單獨終止:
(1)夫妻之一方不能為意思表示,或生死不明已逾三年。
(2)夫妻之一方於收養後死亡。
(3)夫妻離婚。
8、夫妻之一方依前項但書規定單獨終止收養者,其效力不及於他方。
據了解,在法官多次上門工作後,兩個家庭已經漸漸解開了疙瘩,在養父母與女兒重拾母女情誼同時,兩個家庭相互之間也慢慢多出了一份親近,建立起一種親戚般的感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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